台灣前總統陳水扁曾放出一堆瘋人瘋語:“先消滅陳水扁再消滅民進黨”、“阿扁不能倒,民眾要站出來”等等,號召深綠支援者走上街頭,再來一場“維護主權”大遊行。
公務機要費案開審後,扁妻吳淑珍面對應訊傳票時,以一紙“出庭會有猝死危險”的醫院證明,締造17次審理延期的“壯舉”。然後一家人演出種種慘況,要跳海要撞牆,這些事讓扁迷“悲憤不已”,以致後來公然恐嚇法官。
這些鬧劇成為往事,因為阿扁全家貪錢的事實下判了。令我深感興趣的是,當初陳水扁為何膽敢這麼鬧,而許多民眾也聞雞起舞?
評論說,阿扁認定了台灣的公眾心理和社會環境,能夠讓他找到為貪腐案貼上政治標簽、將個人醜行操弄成社會對立的空間,所以他才會說出“這不是阿扁個人的事,而是全體台灣人的事”這樣的無恥之語。
這些年來,阿扁種種醜行讓我像追捧連續劇般百看不厭,來到下判的高潮片段,最精彩是法官蔡守訓重達3公斤的判決書,引用古書精華,如《大學》“一家仁,一國興仁;一家讓,一國興讓;一人貪戾,一國作亂”,《論語》“風行草偃,上行下效”等等,痛斥阿扁。
判書說,陳水扁秉其權勢,視社會基柱的法律為無物,再肆意冠以政治干預,不願循正當訴訟程式,每每以政治干擾司法,不論法律、證據,不提自家異於正常收支之鉅額資產,言卻必稱司法迫害云云,顯然對犯罪明確已然自知,僅僥倖圖政治勢力介入解決而已,身為法律人,卻視司法為玩物,甚屬不該。
每每拜讀判詞,都拍案叫絕,但沒有人想到阿扁更絕。阿扁律師向美國政府“陳情請願”,請求美國訴法院下令馬英九總統撤銷對他的無期徒刑判決,並且立即釋放他。
阿扁在陳情書中說,他是美國軍政府的代理人,8年總統任內,他其實是美國軍政府在台灣的行政長官,服從美國軍政府的旨意,在許多事上接受美國在台協會主席的指示。唯有危急時刻,他才會證實軍政府的存在,而現在正是關鍵時刻,所以他要求美國軍政府出面干預,保護他。
美國軍事上訴法院也傻了眼表示,國家元首自貶身價,變成占領區的行政長官,法院從來沒看過這種事。
陳水扁曾經信誓旦旦,說要為維護“台灣主權”而戰,結果現在聲稱自己只是美國軍政府的“行政長官”。結果,阿扁的故事到此結束,輿論罵了兩三天就不罵了,民進黨也不理他了,因為大家都對阿扁徹底絕望,再也不必提起這個人了。
阿扁的故事看起來是不是有點眼熟?大馬政壇有一個人當初悲訴“十面埋伏”、“外力干預”,直到基層要他下台之後,他其實不想走。然後,在外力的祝福和支持之下,他不必走了。
更絕的內幕在後面,有人放出狠話,如果誰還要這位仁兄下台,就是對抗更高領導人的意願。
他不只綁架了自己人,還順手綁架外人,正式進入了一個更高層次的鬥爭境界,與綁架美國的阿扁看齊。
所以,故事到此結束,再也不必提起這個人了。以後我寧可訐譙蔡細歷、廖中萊、江作漢或黃燕燕,希望這些人勤政為民,天下為公,不要把政黨視為私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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